數據中心設計規范 GB50174-2017
8.2 照明
8.2.1 主機房和輔助區一般照明的照度標準值應按照300lx~500lx設計,一般顯色指數不宜小于80。支持區和行政管理區的照度標準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的有關規定。
8.2.2 主機房和輔助區內的主要照明光源宜采用高效節能熒光燈,也可采用LED燈。熒光燈鎮流器的諧波限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GB 17625.1的有關規定,燈具應采取分區、分組的控制措施。
8.2.3 輔助區的視覺作業宜采取下列保護措施:
1 視覺作業不宜處在照明光源與眼睛形成的鏡面反射角上;
2 輔助區宜采用發光表面積大、亮度低、光擴散性能好的燈具;
3 視覺作業環境內宜采用低光澤的表面材料。
8.2.4 照明燈具不宜布置在設備的正上方,工作區域內一般照明的照明均勻度不應小于0.7,非工作區域內的一般照明照度值不宜低于工作區域內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3。
8.2.5 主機房和輔助區應設置備用照明,備用照明的照度值不應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有人值守的房間,備用照明的照度值不應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0%;備用照明可為一般照明的一部分。
8.2.6 數據中心應設置通道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標志燈,主機房通道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應低于5lx,其他區域通道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應低于1lx。
8.2.7 數據中心內的照明線路宜穿鋼管暗敷或在吊頂內穿鋼管明敷。
8.2.8 技術夾層內宜設置照明和檢修插座,應采用單獨支路或專用配電箱(柜)供電。
條文說明
8.2 照明
8.2.1 本規范規定的主機房照度標準值是指兩列機柜或設備之間通道內的維持平均照度,參考平面為0.75m水平面。
8.2.2 本條主要是從照明節能角度考慮,高效節能熒光燈主要是指光效大于80lm/W的熒光燈。當LED燈顯色指數大于80時,也可采用LED燈。對于大面積照明場所及平時無人值守的房間,照明光源應采用分區、分組的控制措施。
8.2.3 本條針對視覺作業所采取的措施是為了減少作業面上的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等同采用CIE標準《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008/E中有關限制視覺顯示終端眩光的規定,本規范參照執行。
8.2.4 為了避免設備對照明光線的遮擋,本條要求照明燈具不宜布置在設備的正上方,在主機房內,照明燈具應布置在通道內。針對總控中心等經常有人工作的區域,本條對一般照明的照明均勻度做出了規定,在有視覺顯示終端的工作場所,人的眼睛對照明均勻度要求更高,只有當照明均勻度大于0.7時,人的眼睛才不容易疲勞。由于人的眼睛對亮度差別較大的環境有一個適應期,因此相鄰的不同環境照度差別不宜太大,非工作區域內的一般照明照度值不宜低于工作區域內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3的規定是參照CIE標準《室內照明指南》制訂的。
8.2.5 主機房和輔助區是數據中心的重要場所,照明熄滅將造成人員停止工作,設備運轉出現異常,從而造成很大影響或經濟損失。因此,主機房和輔助區內應設置保證人員正常工作的備用照明。備用照明與一般照明的電源應由不同回路引來,火災時切除。通過普查和重點調查,以及對數據中心重要性的普遍認同,規定備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有人值守的房間(主要是輔助區),備用照明的照度值不應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0%。
8.2.6 主機房一般為密閉空間(A級和B級主機房一般不設外窗),從安全角度出發,規定通道疏散照明的照度值(地面)不低于5lx。
8.2.8 技術夾層包括吊頂上和活動地板下,需要設置照明的地方主要是人員可以進入的夾層。
| 上一篇: 全球十款科技創意燈具大盤點,黑科技眾多! | 下一篇: 暫無 |

